区教育系统各单位:
要求各单位要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改,于2016年1月7日(周四)前将《彩钢板建筑基本情况登记表》(见附件)书面报送局综治办,如本单位无彩钢板建筑,也必须在登记表“彩钢板建筑用途”一栏空白处填写“本单位无彩钢板建筑”报送。此项工作要求所有单位高度重视,必须严格遵照时间节点上交表格。
特此通知。
局综治办
2016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