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7关于彩钢板建筑基本情况调查的紧急通知
发布日期:2016年01月06日

区教育系统各单位:

要求各单位要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改,于2016年1月7日(周四)前将《彩钢板建筑基本情况登记表》(见附件)书面报送局综治办,如本单位无彩钢板建筑,也必须在登记表“彩钢板建筑用途”一栏空白处填写“本单位无彩钢板建筑”报送。此项工作要求所有单位高度重视,必须严格遵照时间节点上交表格。

特此通知。
 


局综治办

2016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