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幼儿园校长室、师训专管员:
现将上海市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与中小学(幼儿园)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结合项目实施办法、《“上海市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与中小学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结合项目”推荐审批表》,作为附件下发给你们,请需要报名参加的考试的教师将审批表于10月20日前上交师训部(杨教院 明德楼204室),我们将收齐后统一前往教育局盖章。
杨浦区教师进修学院
师训部
201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