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校园安全统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年10月16日

教育系统各单位:
请将附件中的4张统计表填好后,于10月20日之前交局综治办。(无校车单位表格上填“无”,盖好公章一并交来)

教育局综治办
2016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