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月及评选优秀组织奖和优秀微视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年03月22日

区各中小学:

为深入贯彻国家和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进一步落实杨浦区“学校生命教育区域试点”工作,推动我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持续发展。根据《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度上海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月”的通知》要求,区教师进修学院德育室、区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中心定于2017年5月组织开展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月活动,以“心理健康教育宣传微视频”为主要载体,提升学生群体的心理健康水平,促进各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和专业化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健康校园,美丽心灵

二、活动宗旨

区各中小学可以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围绕主题广泛开展各类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营造良好校园心理氛围。提升中小学生对自身、对他人心理健康的觉察与关注,促进大、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系统衔接和共同发展。
 
三、活动形式

以发展性心理健康教育与积极心理学理念为指引,用多种心理辅导的表现形式,特别是通过微视频的制作与宣传,充分宣传心理健康教育的理念与知识,传授心理健康的方法和技能,提高全体学生的心理素质,培养他们积极乐观,健康向上的心理品质,充分激发学生的自我探索、充分开发他们的心理潜能,促进学生身心和谐可持续发展。

四、活动内容

(一)校级活动

1、通过整合学校及区域内外的心理健康教育资源,创造性地策划具有较强针对性和趣味性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内容,围绕学生自我认知、情绪、社会交往、生涯发展等各种心理健康教育具体内容组织开展活动月各类活动。

2、应从不同学段学生的心理发展特点和需求出发,在认真分析本校学生实际情况及其特点的基础上,精心设计策划活动内容,广泛开展讲座、团体辅导、板报(海报)设计、演讲、心理剧、情景剧、社团展示活动等内容丰富、形式多样、针对性强、参与面广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促进学生身心发展。

3、结合丰富多彩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开展校级微视频制作评选,并推荐优秀作品参加区级评比。

(二)区级活动

1、开展2017年度杨浦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月“优秀组织奖”和“优秀微视频”评比活动。
 
2、 中学生情绪体验工作坊。

3、上海市心理健康教育示范校巡礼活动。

4、“美丽心世界”——区中小学生网上评选活动。(网址:http://v.yp.edu.sh.cn/ypxljk

五、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区各中小学要切实将心理健康视为学生成长和培养的重要内涵,高度重视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月的组织开展,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有计划、有过程、有效果、有评价,努力让每一个学生在活动中受益。

(二)精心策划,打造品牌。在开展活动时,寓教于乐,注重实效,强调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专业性,突出活动的教育意义;注重品牌活动的创建,积极打造精品活动及与之配套的心理健康教育宣传资源,并使之持续开展、常做常新;注意积累相关经验与材料,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参加区级优秀组织奖的评选。

(三)整合资源,示范引领。区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中心将充分发挥指导、服务作用,组织开展系列公益活动。各中小学应注重家庭、社区和学校的互动与合作,以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月为契机,突出活动主题,把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与解决学生在学习、生活方面存在的实际问题紧密结合起来,与家长学校的教育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建立建全常态化工作机制。

六、时间安排

(一)第一阶段:策划启动(3月)

根据通知要求,认真策划活动月的活动内容、形式及具体安排,完成活动的必要准备。

(二)第二阶段:组织实施(4月——5月)

根据活动月方案进行全面宣传发动,组织开展和参与相关的活动月系列活动。
(三)第三阶段:活动总结(6月)

各校总结活动月工作情况及落实优秀组织奖和优秀微视频奖申报。

(四)第四阶段:组织评审(7月-9月)

将组织开展2017年度杨浦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月“优秀组织奖”和“优秀微视频”评审,并推荐表现突出学校和优秀微视频参加市级评选活动。
 
七、申报要求

1、优秀组织奖申报材料

申报2017年度杨浦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月优秀组织奖的各校,须填写《2017年度杨浦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月优秀组织奖申报表》(附见1),详细描述本年度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朋的主要工作思路,具体策划方案,实际开展情况、取得的成效及创新之处(字数限3000字以内),同时可提交相关工作的辅证材料,如:有关工作文件、宣传资料、活动的影音资料、新闻报道、获得的相关荣誉证明材料及师生在参与活动期间的作品、评论和成长感悟等。

2、优秀微视频申报材料

(1)微视频说明

①形式与内容:形式不限,突出主题,向学生、教师、家长及社会大众进行心理健康教育普及与宣传的微视频、微电影、微动漫均可参与。创作单位和个人应坚持原创、不得抄袭。
 
②要求:长度以5分钟左右为宜,作品分辨率要求为720*576,1920*1080,编码格式为mp4。作品统一命名为“标题+学校+作者”。

③版权:作者享有微视频的著作权、署名权。杨浦区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中心拥有获奖微视频的使用权,使用方式包括制作光盘、展览、宣传等。

申报2017年度杨浦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月优秀微视频的学校,须填写《2017年度杨浦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月优秀微视频申报表》(附见2),申报的微视频简介包括主题内涵、目标设置、宣传对象、宣传效果等内容(字数限500字以内),同时提交相关活动的微视频材料。

3、报送要求和时间安排

参评优秀组织奖和优秀微视频的纸质申报材料要求一式一份,微视频光盘或U盘一份。每校微视频上报名额限1-2个。

所有申报材料请于2017年6月20日前,送至区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中心(铁岭路109号致和楼四楼404室),逾期不候。


杨浦区教师进修学院德育室

杨浦区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中心

2017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