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系统各中小幼单位(含民办)校长室:
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春季开学暨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专项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18〕10号)文件的要求,结合教育局《2018年工作要点》(杨教〔2018〕9号),2月23-24日教育局将组织力量赴各校检查开学工作,现将《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春季开学暨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专项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见附件1)、2018年春季开学检查暨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专项督导工作检查表发至各校(见附件2),请各校认真对照指标,做好自查工作并填写好书面检查表,检查表加盖公章后交由检查人员带回。
附件1: 2018年春季开学暨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专项督导工作检查表.docx
附件2: 关于开展2018年春季开学暨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专项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docx
杨浦区教育局
杨浦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18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