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被评为第十五届(2009-2010年度)上海市文明单位
发布日期:2012年04月23日

2011年4月13日上午9:00,上海市教卫党委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在上海科学会堂召开了2011年上海市教卫党委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议。会议表彰了市教卫党委系统获得上海市文明单位称号的单位。我校光荣地被命名为第十五届(2009-2010年度)“上海市文明单位”。

    上海市文明单位的光荣称号是对我校创建“和谐校园”的肯定,更是我校今后发展的巨大动力。此项荣誉的获得是我校全体师生共同努力的结晶。在创建市文明单位的过程中,各部门通力协作,均以极大的热情和饱满的精神状态投入到“和谐校园”的创建之中,这本身就是全体师生团结协作、共同进取、群策群力的和谐精神的具体体现。在创建文明单位的过程中,我校破解的创建难题《加强制度建设,引领青年教师成长》主要成果也被编入《2009—2010上海市教育系统文明单位(和谐校园)创建新历程》一书中,这是我校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又一硕果。

    本次获得“上海市文明单位”称号,是我校连续八次(十六年)获此殊荣,是学校创建实验性示范性高中的又一重大成果,是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创建和谐校园的深刻体现。本届上海市文明单位荣誉称号的获得对我校来说并不是终结,而是一个崭新的开始。我校将按照新修订的《上海市普教系统文明单位(和谐校园)测评指标》的要求,继续努力,把各项指标落实在新一轮的和谐校园的创建中,为把学校建设的更加和谐而奋斗!


校办

2011-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