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大附中中层干部公开选拔办法
发布日期:2017年12月13日

1、本次公开选拔中层岗位及任务:

(1)任务: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方向,进一步配齐各部门的中层干部。

(2)岗位:教务处副主任1人

2、选聘程序及方法:

(1)学校成立考评领导小组。

由校领导,工会主席、党委委员、群众代表组成。

(2)自荐或推荐:个人申报,群众或组织推荐。个人申报,请填写《上海交通大学附属中学选聘中层干部申报/推荐表》,同时提供个人简历,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学历及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获奖证书等复印件)。群众推荐,3人以上群众联名推荐,组织推荐等,填写推荐表上交校党委。

(3)竞聘答辩。民主测评。

(4)考评领导小组讨论、投票。

(5)党委考察:广泛听取群众意见。

(6)校务讨论决定。

(7)公示。

(8)校长任命(聘任)。

3、申报、推荐对象及任职基本条件

(1)对象:上海交大附中在编在岗教职工。

(2)任职基本条件: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身体健康;熟悉中学教育教学管理工作;

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有较强的开拓创新思想和组织、管理、协调能力。

4、时间节点:

9月28日校党委会讨论方案

9月29日全校教职工大会公布岗位和条件

10月10日—10月16日个人自荐和推荐

10月20日公开答辩、考核、民主测评

10月26日校考评领导小组讨论、投票

10月26-28日党委考察

10月30日校务扩大会议讨论决定

11月1-3日公示

11月5日任命、上岗

中共上海交大附中委员会

上海交大附中校长室

 

2017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