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通大学附属中学学生校服穿着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发布日期:2025年03月24日

按照上海市校服相关规定,通过家委会表决,同意新生按照相关规定统一征订校服。校服是一个学校学生管理与学生精神风貌的体现,学生统一着装,对培养团队精神、平等意识、抵制相互攀比、奇装异服的不良习惯、规范行为举止、增强自我约束力、提升自信心和朝气蓬勃的精神状态,都有积极作用,为使校服穿着规范化,日常化,特制的以下校服穿着制度。

(一)着装要求:

1.星期一至星期五,学生在学校期间原则上必须穿着校服。

2.出席升旗仪式主会场活动,以及参加重大活动,如上台颁奖,主持、表演、拍摄宣传照、毕业照等,学生需穿着正装套装,以展现庄重形象。具体礼服套系着装可参考学校提供的指南。

3.日常在校,学生可以穿着包含冬季外套、长袖卫衣、短袖Polo衫及运动长裤的运动套装,确保活动的舒适与便捷。穿着校服要整洁,穿着运动服时要将上衣拉链拉至胸部以上。

4.鼓励学生根据季节变化灵活调整着装,但升旗仪式及其他正式场合需保持着装统一。冬季室外温度达到5℃,学生可以在校服外穿着自己的羽绒服。

5.学生在校期间应严格遵守礼服或运动套装的搭配原则,禁止出现不规范的混搭现象,以维护校园着装的整体性和美观性。

6.学生以班级为单位集体外出参加的活动或参与学校的大型组织活动时,学生需特别留意活动通知中的着装要求,确保个人着装符合活动主题与氛围,共同塑造良好的集体形象。

7. 因特殊原因不便穿校服者,须向年级主任、班主任递交有家长签署意见的申请书,经批准后方可不穿,同时须报请学生处登记备案。

(二)爱护要求:

1.学生要爱惜校服,养成良好的穿着、保护、洗涤、存放习惯。

2.不得在校服上吊挂饰物,不得在校服上写字或涂画。

3.校服损毁或丢失,暂时无法穿着的,应马上上报学生处,同时及时补订服装。

(三)管理监督:

1.班主任具体管理本班学生穿着校服,负责校服的发放和穿着管理。年级组长负责本年级学生穿着校服的检查、教育工作。

2.学生处对班主任和年级主任的工作进行监督。在不定期的检查中,发现学生无故不穿校服较多,根据交大附中学生手册的相关规定,给予违纪处理。

(四)检查考评:

1.学生穿着校服情况列入班级值周检查之“团徽校服”项目。

2.值周班级联合校监察部门重点检查校服穿着情况,“不符合服饰要求,1人次扣减0.5分

202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