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学校食堂自查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布日期:2018年10月22日

各中小学职校、幼儿园(含民办):

市教委于1020日下午召开紧急会议,针对前期检查发现学校食品安全管理过程中容易出现的问题,现要求各单位于1021日由校长亲自带队到学校食堂开展一次自查,并于当天下午4点前向教育局上报检查情况,请以短信或微信反馈,内容为已查,正常,**学校。学前教育反馈给托幼科陈磊15021827786,其余单位反馈给义教科吴芳15900902536。如有特殊情况,请另附报告及时上报。另外,请各校邀请家委会成员于1022日到学校食堂参观,请精心组织好活动。

前期检查发现问题如下:

(一)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工作责任不到位,未积极履行原材料追溯义务,索证索票制度未落实,供货渠道掌握不清。

(二)原料、调味料等食品进货查验责任不到位,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尤其是对三无产品——无生产日期、无食品标签、无生产厂家的原材料把关不严。

(三)无原材料清查盘点制度,存放过期、变质食品。

(四)加工操作、餐具清洗消毒、食堂物品摆放不规范。

(五)食堂从业人员无健康证、培训证,带病上岗。

(六)学校未落实食品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校长未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将本应自身承担的责任转嫁给配餐企业与外包公司,将工作责任“外包化”“转移化”。

(七)未落实食品留样制度。

(八)学校食堂环境卫生脏乱差。

(九)学校食堂及外包配餐公司营业执照、食品服务许可证过期及逾期不办理的。

杨浦区教育局

2018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