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精锐教育杯第三届“魅力汉语”比赛杨浦赛区选拔赛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年04月06日

 

各中小学(含民办):

    为了贯彻落实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大力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科学保护国家语言资源,根据市语委、市教委“推广普通话、传承上海话”的工作要求,现决定举办精锐教育杯第三届“魅力汉语”比赛杨浦赛区选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主题

(一)推广普通话,传承上海话

(二)魅力汉语——魅力普通话,美丽上海话

二、比赛内容和参赛要求

(一)比赛内容

1.普通话朗诵

2.上海话童谣

(二)参赛要求

参加普通话朗诵比赛的选手可以根据自身条件,选择是否参加上海话童谣比赛;但参加上海话童谣比赛的选手必须同时参加普通话朗诵比赛。

三、参赛对象

小学一年级(含)以上、初三(含)以下学生,设幼儿组、少年组和青少年组三个组别。

(一)幼儿组:小学一、二年级学生,可同时参加普通话朗诵和上海话童谣比赛。

(二)少年组:小学三年级至五年级学生,可同时参加普通话朗诵和上海话童谣比赛。

(三)青少年组:初中学生(含预备年级学生),一般只参加普通话朗诵比赛,不参加上海话童谣比赛。

四、推荐参赛人数及要求

各小学推荐1名一、二年级学生参加幼儿组比赛;各小学推荐1名三至五年级学生参加少年组比赛;各初级中学推荐1名预备班至初三年级学生参加青少年组比赛。

要求:为了保证选拔赛质量,选送高水平的学生参加市半决赛,请各校根据比赛要求,在自行组织初赛的基础上,推荐代表学校水平的学生参加区级选拔赛。

五、比赛形式及评判标准

(一)普通话朗诵

1.比赛形式:自选篇目(现代诗文,体裁不限),用普通话朗诵,需脱稿,不配乐,时间4分钟以内。

2.评判标准:朗诵篇目内容积极健康;普通话语音标准,朗诵基调把握准确,停连、重音等技巧运用恰当,表情、态势、台风良好;有一定艺术表现力。

(二)上海话童谣

1.比赛形式:用上海话表演童谣儿歌,不配乐,时间3分钟以内。童谣内容可到市语协网站下载(网址http://ywgx.shyywz.com),也可自选。

2.评判标准:语音面貌为上海话,有一定表演能力。

六、报名方式

    本次比赛采用学校集体报名的方式。报名要求:请各校认真填写“精锐教育杯第三届‘魅力汉语’比赛报名表”(见附件),各项信息必须填写完整,于4月16日之前盖学校公章寄(送)至语委办。同时,必须将比赛报名表电子稿(邮件主题写:XX学校XX组别报名表)发至LYDY1213@yahoo.com.cn(语委办董老师邮箱)。

七、时间安排及奖项

1.区级比赛暂定 5月18日(具体比赛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推选各组别共30位选手进入市级半决赛。

2.市级半决赛暂定6月底(具体比赛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凡进入市半决赛的选手至少可获优胜奖。

3. 市半决赛时间暂定7月(具体比赛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每个市级半决赛组别各选拔10名选手进入市决赛。进入决赛的选手至少可获三等奖。分别颁发获奖证书和奖品。

 

 

区语委办地址:长岭路50号 联系人: 董老师 电话:65015726

附件:魅力汉语比赛报名表.xls

 

杨浦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2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