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近期学校常见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年05月10日

各中小幼(含民办、职校):
    现将市教委《关于转发<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近期学校常见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沪教委体〔2012〕19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做好以下工作:
    1.高度重视流感、手足口病、水痘和肠道传染病等春夏季传染病的防控工作。学校要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与辖区卫生部门紧密合作,切实落实各项重点防控措施。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要认真做好晨检、日常消毒和因病缺勤的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等工作。做好每日因病缺课网络直报工作。
    2.做好学校食品和饮用水卫生安全工作。学校要结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安全检查,开展一次食品安全工作自查,发现问题认真整改,确保食品安全,避免食物中毒现象的发生。同时要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做好供水设施和设备的清洁和消毒工作,确保饮用水安全。
    3.严格落实传染病和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制度,一旦发生疑似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及时填写学校突发(疑似)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单(见附件2)上报区教育局相关科室。

附件:
1.转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近期学校常见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2.学校突发(疑似)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单

杨浦区教育局
二〇一二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