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教育局将开展“杨浦区首批教师专业发展示范校暨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学校”评审工作,现将有关文件下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精神和时间节点,认真做好申报工作。
附件:杨教[2012]52号--关于开展杨浦区教师专业发展示范校暨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学校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
局人事科
2012.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