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2年上海领军人才选拔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年05月22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上海自主创新能力,推进本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加快本市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的培养,根据《关于加强上海领军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沪委组〔2005〕发字046号)、《上海领军人才队伍建设实施办法》(沪人〔2006〕107号)和《市人才工作协调小组2012年工作要点》的总体部署,现启动实施2012年上海领军人才选拔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及范围
  本市范围内所有企事业单位中的各类优秀人才,符合领军人才“道德素质过硬、专业贡献重大、团队效应突出、引领作用显著、发展潜力较大”的基本条件,均可参加选拔。
  已入选中央和上海“千人计划”的优秀人选不在本次申报之列。
  二、选拔原则
  1、聚焦重点,服务发展。紧紧围绕本市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聚焦经济、金融、航运、贸易、战略性新兴产业及高新技术产业化等重点领域开展选拔工作。
  2、突出一线,团队优先。主要选拔在科研、生产等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优秀创新创业人才。所带团队人才梯队建设良好,项目符合上海发展战略的,优先列入培养计划。
  3、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及时公开选拔工作信息,严格规范选拔工作程序,切实加强选拔过程监督,充分发挥专家评审、擂台赛等评价机制的作用,确保选拔结果的权威和公正。
  三、推荐途径

1、单位推荐。各单位可向教育局人事科推荐候选人。

2、专家和社会团体举荐

(1)专家举荐。相关学科两位以上的专家可向教育局人事科举荐优秀人才参加选拔。(举荐专家主要指两院院士、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中央“千人计划”人选及上海领军人才等)。

(2)社会团体举荐。学会、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可在各自领域中遴选优秀人才,向教育局人事科举荐优秀人才参加选拔。

3、个人自荐。符合申报选拔条件的优秀人才,可向本人所在单位自荐。

四、材料要求

1、填写《上海领军人才申报表》一式五份(附word版本)。

2、推荐人选业绩贡献和能力水平附件证明材料一份。包括近年来发表的本人主要论文、论著(封面);最高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荣誉奖励证书;参与重大项目立项批件及验收材料、高新技术成果转化证明材料、专利发明证明材料等相关材料复印件。(附件证明材料均采用A4纸张制作,编制目录并装订成册)。

  有关表式请到“上海高层次人才网”(www.shrcw.gov.cn)和“21世纪人才网”(www.21cnhr.gov.cn)公共人事服务—职称专家—专家工作中下载。

《关于开展2012年上海领军人才选拔工作的通知》的全文和申报表电子稿可在杨浦教育网(www.yp.edu.sh.cn)人才队伍专栏中查阅和下载。

四、申请程序请各单位向教育局人事科提出申请,并按通知规定格式递交有关申请材料。

联系人:苏晓君,电话:31157733转5352

五、受理截止时间:2012年5月30日。

附件 :领军人才申报表

 

杨浦区教育局

二O一二年五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