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室、师训专管员:
现将《“十二五”杨浦区教师参加高一层次学历(学位)进修奖励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发给你们,望各单位能根据方案精神,认真做好2012年度杨浦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参加高一层次学历(学位)进修学费奖励工作,并于2012年6月15日前,将申请学费奖励人员的相关材料交杨浦区教师进修学院师训部于老师(铁岭路109号明德楼204室)。
附件:十二五杨浦区教师参加高一层次学历(学位)进修奖励的实施方案(修改稿)
杨浦区教师进修学院师训部
2012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