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校校长:
为贯彻《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转发教育部等四部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对中小学生出国参加夏(冬)令营等有关活动管理的通知”的通知》(沪教委外[2012]59号)文件精神,根据杨浦区域教育国际化的现实需求,在已公布并实施的《杨浦区中小学校海外交流活动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基础上,现就我区中小学生出国参加夏(冬)令营等有关活动管理做以下几点补充:
1、组织中小学生参加出国夏(冬)令营等有关活动的主办单位应是区域内各中小学校。主办单位可以委托具备国家旅游局许可经营出境旅游业务资质的相关机构承办活动。
2、各中小学校要高度重视中小学生出国参加夏(冬)令营等有关活动的管理工作,以学生为本,建立完善的安全责任机制、安全预警和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切实履行职责,对出现的问题苗头及时研究解决,严防重大涉外安全等事故发生。
3、各中小学校要全面做好组织工作,不得以营利为目的的组织出国夏(冬)令营等有关活动。学校要与学生家长签订委托协议书,明确各方的权力义务,细化安全保障和保险理赔等涉及学生切身利益的事宜。
4、承接出国夏(冬)令营等活动的中介机构应当具备国家旅游局许可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资质。各校应严格审查中介机构营业执照等相关资质,选择安全、规范、服务好、活动好的中介机构。要加强对领队和导游处理营员发生意外事件能力的培训,提高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
5、各中小学校要对出国夏(冬)令营等活动的学生和有关人员进行必要的法律、纪律、安全教育和中华传统文化的教育,增强抵御不良文化侵蚀的能力。
请各校严格按照要求执行,加强管理,规范组织,确保夏(冬)令营各项活动健康有序安全开展。凡组织学生参加出国夏(冬)令营等有关国际交流活动的学校,需向区教育局下属杨浦教育国际交流服务中心申报备案(填报“管理办法”附件表格,提供相应材料),备案通过后方可成行。
杨浦教育国际交流服务中心
2012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