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办学单位:
按照市级共享课程年度工作安排,现将2012年秋季市级共享课程培训工作,如下安排。请区、校级管理员做好通知下发及宣传、动员,并告知教师在相关时间节点上,及时登陆平台,完成报名及培训等事宜。详情见通知。
工作任务 |
时间节点 |
课程预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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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员初报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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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级初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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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条件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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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员二次报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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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级二次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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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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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开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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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关于下发2012年上海市教师教育市级共享课程秋季安排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