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举办2012上海市学生动漫画大赛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年09月12日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引导青少年健康审美情趣,培养学生原创动漫能力,提升学生动漫画创作水平,激发学生热爱民族动漫的热情,营造和谐校园文化氛围,拟举办第七届上海市学生动漫画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主办单位:上海市科技艺术教育中心、闸北区教育局

承办单位:闸北区青少年活动中心

(上海市科技艺术教育中心动漫画分中心)

二、主题:(1)阳光下成长 (2)龙的传人 (3)快乐校园

三、参赛对象:本市高校(高职)、中学(中职)、小学、幼儿园在校学生,

四、征稿要求

1、作品类型:(1)漫画类(2)动画类

2、作品要求:

(1)漫画类作品:规格尺寸为4K,绘本漫画可以为A4纸尺寸,彩色黑白均可,鼓励四格漫画作品。电脑漫画作品以光盘形式递交,光盘中应包含有JPG格式文件和作品原文件。

(2)动画类作品:必须保证可在标准配置的计算机上顺畅播放,作品容量在100M以内,送稿时,以光盘形式递交,并将动画作品原文件一同刻录到光盘中,光盘上请勿贴纸,用油性记号笔写。

(3)拒收已装裱过的作品和超过规定尺寸的作品,参加过市级以上评奖和展出的作品也不得入选。

(4)提倡原创性、民族性,充分体现学生特征、时代特点、校园特色。发挥自由想象,自主创作,具备幽默气质为佳。

(5)每位参赛者限交一件作品参加比赛。对于团队合作完成的动画作品,需注明主创人员一名;对其他合作者,应在作品登记表的作品创作说明中分别说明其作品承担部分。

(6)原则上一幅作品仅限一名指导教师,特殊情况每件作品指导教师最多不超过两名。并请在作品创作说明中注明各自承担的部分。

(7)每份参赛作品均须详细、清晰填写作品登记表(见附件1),并牢固张贴在作品背面右上角(将动画类作品登记表牢固张贴在光盘外包装袋上,并在光盘中存放电子稿。)

(8)参赛均已学校为单位,均须填写清楚并打印作品汇总表(教师),并以excel格式存入光盘内,表格附件请见压缩包或见后页的附件。

(9)谢绝个人参赛。

五、评审办法

1、漫画类和动画类作品均设幼儿组、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包括中等职业学校)、高校组(包括高等职业院校)。

2、大赛组委会将对所有参赛作品组织初评、复评,并对进入复评的参赛学生进行现场命题测试,最终确定获奖名次。

六、奖励办法

1、根据作品类别和组别各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若干名。

2、评选漫画类(单幅或短篇4格)优秀作品参加全国第四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

3、大赛组委会对指导学生成绩突出的单位和教师设立“优秀组织奖”和“优秀指导奖”若干名。

七、杨浦区收稿方法:

收稿时间:2012年9月25日上午9:00-11:00;

下午13:00-16:00

收稿地点:杨浦区少年宫国和路市光二村88号206教室

联系电话:55785708(潘老师)

备注:活动详情可登陆www.zb-hdzx.net 上海市闸北区青少年活动中心网站,或www.ysjyw.org 上海艺术教育网查询。

附件:转发关于举办2012上海市学生动漫画大赛的通知2012年上海市学生动漫画大赛作品登记表2012上海市学生动漫画大赛参赛作品汇总表

上海市科技艺术教育中心

二0一二年九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