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4-1206公共机构节能减排联络员统计工作
发布日期:2012年12月05日

教育系统各单位(不含民办):

为贯彻落实《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相关要求,夯实本区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基础,进一步提高节能工作的信息化管理水平,根据杨浦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要求,现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减排联络员统计工作。请各单位确定一名节能减排联络员,并将相关信息于12月6日前以电子邮件方式上传至区教育局。

注:节能减排联络员名单格式及上传邮箱地址见附件。

附件:节能减排名单

 

杨浦区教育局

2012月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