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系统各单位:
现将《关于做好2013年应届生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需求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沪学事【2012】43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根据通知要求,结合本单位2013年应届生招聘实际,及时办理2013年上海市用人单位需求信息登记凭证。
附件1:《关于做好2013年应届生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需求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沪学事【2012】43号)
附件2:用人单位需求信息登记办理点名单
附件:附件
杨浦区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2012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