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杨浦区2013年度教育科研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年03月04日

教育系统各单位:

为了做好杨浦区2013年度教育科研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凡本区基础教育(含特殊教育)领域的教育工作者,包括教育教学研究、管理人员,均可按有关规定申报课题。

二、申报杨浦区2013年度教育科研课题,原则上应结合国家、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和杨浦教育十二五发展规划,结合学校的特色和自己的积累,可以围绕“创新实验区”的建设和杨浦区教育局承担“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确定课题研究的方向,也可以根据教育教学中的实际情况,对应当前教育发展的热点和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特别是教育发展中的瓶颈问题确定选题。

三、杨浦区2013年度教育科研课题设区级重点课题、区级一般课题和区级规划课题等三类,各类课题立项名额与2012年持平。

四、申报工作具体要求

1.各单位要加强对课题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对申报人的申报资格认真审核,严格把关。

申报人当年限额申报1项。每项课题限报负责人1名,课题组成员不超过12名,课题负责人必须是课题的实际主持者。凡申报人(指课题负责人)已有2012年度区级立项课题且尚未结题以及在上海市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等处有立项课题且尚未结题的,原则上均不可以参加本年度区级课题的申报。

2. 原则上每个单位可申报5项课题。但是以下情况之一者,可酌情增报1—3项。包括在上海市第十届科研成果评比中获得奖项的单位,在杨浦区第十届科研成果评比中获得一等奖或获得先进集体称号的单位,近三年申报课题在上海市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立项的单位。另外,学校教师人数超过50人的可增报1—2项,学校教师人数超过100人的可增报3—4项。

3.各单位应严格审核选题的科学性和可行性、课题组的研究力量和必备条件,确保申报课题的质量。申报人的课题申报表由所属单位审查合格、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于规定日期前送交到区科研室。

4.各单位在对项目遴选的基础上根据申报限额,集中报送。区科研室不受理个人直接送交的《申报表》。

5.课题申报人要如实填写《杨浦区教育科研课题申报表》。并承诺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并通报批评。

6.申报人需填写《杨浦区教育科研课题申报表》一式三份,一律用A4纸左侧装订。各单位需填写《2013年______学校教育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1份。在送交纸质材料的同时,各单位需向区科研室邮箱yjykys@163.com和各学段科研员邮箱(见后文)分别发送《申报表》和《汇总表》的电子稿。

7.申报日期为2013年3月4日至3月11日期间的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00。

8.《杨浦区教育科研课题申报表》与《2013年______学校教育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可从本通知附件和“杨浦教育网” (www.yp.edu.sh.cn )下载。


送交材料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中学 王白云 电话:13601844691 邮箱wangbaiyun2@sina.com

小学 贺红霞 电话:13918120910 邮箱hehongxia2010@sina.com

幼儿园 林惠惠 电话:13918113213 邮箱lin_hh@yahoo.com.cn

科研室 杨钧 电话:13761393728 邮箱yjykys@163.com

地址:杨浦区抚顺路340号明德楼4楼 423室、425室 邮编:200092

附件:附件1:区级课题申报表附件2:学校汇总表

 


杨浦区教育局科研室

二○一三年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