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幼(含民办学校):
根据《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精神,落实上海市语言文字测试中心的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对各中小幼(含民办学校)教师普通话水平测试基本情况调查工作。请各学校按照要求,正确填写调查表(见附件),于2013年4月1日之前交至区教育局人事科(长岭路91号219室)。
附件:中学调查表
教育局人事科
区语委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