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布日期:2013年04月07日

各中小学、托幼机构(含民办、职校):

现在转发上海市教委沪教委体(2013)20号文件《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请各校园根据通知要求,进一步做好晨检、消毒隔离、上报等工作,市区教育、卫生部门近日起将安排各种检查(抽查)。

特别说明:每班每日有5例集中发热、各校园每日有10例集中发热于每日9:30晨检后上报教育局,中小学报义教科吴芳老师,电话31157733转5520,托幼机构报学前科陈磊老师,电话电话31157733转5555。

附件:发文(核)

杨浦区教育局

2013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