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市基础教育特聘教授”评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年05月13日

各单位:

接市教委通知,为进一步深化师范教育改革,切实提高上海市基础教育师资培养质量,充分发挥长期从事基础教育教学实践的优秀教师的示范作用,市教委决定继续实施“上海市基础教育特聘教授”评聘工作,委托华东师范大学和上海师范大学具体实施。

本次评聘,由“个人申请”、“学校推荐”、“区县评议”、“市级评审”等程序组成。符合《上海市基础教育特聘教授评聘办法(2013年-2016年)》中“聘任条件”的教师向本人所在学校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各单位对申请人所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同意后于2013年5月20日(周一)前报送区教育局人事科。


局人事科

2013年5月13日


附件:

1、《上海市基础教育特聘教授评聘办法(2013年-2016年)》

2、上海市基础教育特聘教授岗位需求表

3、上海市基础教育特聘教授岗位申请表

4、上海市基础教育特聘教授申请材料要求

5、上海市基础教育特聘教授申请人员汇总表

附件:上海市基础教育特聘教授评聘办法(2013年-2016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