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教育系统各单位: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 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的通知》(教基一厅【2013】4号)转发给你们,要求各单位认真开展教育培训和宣传工作;要求各单位立足实际,抓紧修订学校各个岗位安全工作职责,对每一位教职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全面落实安全责任;要求各单位于9月1日前完成上述工作。
附件: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
区教育局综治办
2013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