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9-0630杨教院关于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年06月19日


各见习教师培训学校:

1、为贯彻落实《上海市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办法(试行)》的文件精神,根据《杨浦区中小学、幼儿园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实施方案》的要求,各培训学校需要完成对带教教师的绩效考评(详见附件1)。请各培训学校于6月30日前将电子表发送师训部邮箱ypshixun@163.com,书面稿加盖公章交明德楼204室。

2、为配合完成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结束工作,请各培训学校于6月30日前填写好“学员完成培训任务统计表”(中小学见附件2,幼儿园见附件3),电子表发送师训部邮箱,文件名:XX学校学员完成培训任务统计表

附件:附件1:杨浦区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指导教师考核方案附件2:杨浦区中小学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学校学院完成培训任务统计表

师训部

2013.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