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小幼(含民办)代办服务性收费备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年08月27日


本区各类中学、小学、幼儿园:

二0一三学年第一学期学校代办服务性收费备案工作已开始。请各单位按照备案程序和要求,及时办理备案手续。现将备案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备案对象

本区中小学、幼儿园(含民办)

二、备案依据

高中学校:杨教【2013】84号文件、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杨教【2013】 85号文件、幼儿园:杨教【2013】86号文件

三、备案时间及地点

备案时间:2013年8月28日(周三)下午 -8月29日(周四)上午

备案地点:长岭路91号207室(区教育局计财科)

四、填表要求

1、收费对象必须填写。例如:**收费项目的收费对象是1-5年级学生,则应填写:1-5年级学生,以次类推。

2、收费时间必须填写。例如:**收费项目的收费时间为2013年9月,则应填写:2013、9。

3、收费标准只填写数字,不要在数字后面填写“元”。

4、“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代办项目,本学期不备案,“收费标准”栏不填金额(民办幼儿园除外)。

5、民办幼儿园备案时,还应提供《民办幼儿园代办服务性收费项目成本测算报告》、《民办幼儿园对社会履行备案收费内容承诺书》。

6、备案表手工填写无效,用A3纸打印。备案后,单位留存两份(一份归档,一份塑封后张贴在教育收费公示牌上)。

五、领取备案表时间及地点

领取时间:2013年8月30日(周五)上午8:30-11:30

领取地点:长岭路91号207室(区教育局计财科)

附件:各学段备案表

杨浦区教育局计财科

2013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