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区各类中学、小学、幼儿园:
二0一三学年第一学期学校代办服务性收费备案工作已开始。请各单位按照备案程序和要求,及时办理备案手续。现将备案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备案对象
本区中小学、幼儿园(含民办)
二、备案依据
高中学校:杨教【2013】84号文件、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杨教【2013】 85号文件、幼儿园:杨教【2013】86号文件
三、备案时间及地点
备案时间:2013年8月28日(周三)下午 -8月29日(周四)上午
备案地点:长岭路91号207室(区教育局计财科)
四、填表要求
1、收费对象必须填写。例如:**收费项目的收费对象是1-5年级学生,则应填写:1-5年级学生,以次类推。
2、收费时间必须填写。例如:**收费项目的收费时间为2013年9月,则应填写:2013、9。
3、收费标准只填写数字,不要在数字后面填写“元”。
4、“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代办项目,本学期不备案,“收费标准”栏不填金额(民办幼儿园除外)。
5、民办幼儿园备案时,还应提供《民办幼儿园代办服务性收费项目成本测算报告》、《民办幼儿园对社会履行备案收费内容承诺书》。
6、备案表手工填写无效,用A3纸打印。备案后,单位留存两份(一份归档,一份塑封后张贴在教育收费公示牌上)。
五、领取备案表时间及地点
领取时间:2013年8月30日(周五)上午8:30-11:30
领取地点:长岭路91号207室(区教育局计财科)
杨浦区教育局计财科
2013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