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教育系统各单位:
2013年暑期以来,本区连续发生两起校园被窃案件,造成部分经济损失,防范形式非常严峻。各单位要教育教职员工切勿将贵重物品、有价证券、现金等放置在学校办公室内,以免被窃;要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加强值班巡查,切实做好校园安全防范工作。
局综治办
2013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