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区各学校:
因2014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提前到今年办理和收费,需补办“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代办项目备案手续。现将备案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备案对象:本区公办中小学及幼儿园、民办中小学(不含民办幼儿园)
2、表格下载:备案表表式详见本通知附件,自行下载。
3、备案时间:2013年11月22日(周五)全天
4、备案地点:长岭路91号207室(区教育局计财科)
5、领表时间:2013年11月26日(周二)下午1:30-5:00
6、领表地点:长岭路91号207室(区教育局计财科)
7、相关要求:备案表手工填写无效,用A4纸打印。备案后,单位留存两份,一份归档,一份塑封后张贴在教育收费公示牌上。同时,应及时在教育收费公示牌上增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代办项目、金额等内容。
杨浦区教育局计财科
2013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