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含民办):
现将《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青少年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中小学生“寒假学消防 平安过大年”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沪教委青[2014]1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精神,组织学生积极参与活动。
请各校于2月14日之前将本校学生完成的寒假消防作业收齐、查阅,参与人数报局综治办。
教育局综治办电话:31151801、31151802、31151803
附件:6633
杨浦区教育局
2014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