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校、幼托园所: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的春季社会考察实践活动,确保师生人身安全,现要求即将组织春季社会考察实践活动的学校实行备案制度,要求学校将活动的时间、地点、活动安全领导与工作小组、参与活动人数等内容以大型活动安全预案的形式书面向教育局综治办报备。同时要求学校通过告家长书、学生大会等各种形式加强活动安全教育,防患于未然。
教育局综治办
2014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