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系统各单位:
2013学年度即将结束,请各单位及时做好专业技术人员学年度考核及续聘工作,并于2014年9月15日之前将各校考核结果上报局人事科备案。
附件:学年度考核、续聘花名册
教育局人事科
2014.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