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含民办、职校)校长室:
9月4日,已转发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四批上海市中小学骨干教师德育实训基地遴选工作的通知 》(沪教委德〔2014〕25号 )文件。由于时间紧急请申报人员于9月15日(周一)前,按申报要求将材料报送至教师进修学院德育室(221室)。
附件:关于开展第四批上海市中小学骨干教师德育实训基地遴选工作的通知
德育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