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单位:
接市教委基教处通知。近期发现有大量非本市转入的学生提供无全国学籍号的佐证材料,经抽查,有部分学生情况不符,其在当地具有全国学籍号。鉴于上述情况。现要求:
1、 非本市转入须填写全国学籍号(安徽、江苏、青海已开通网上查询,地址如下:
安徽省查询地址:http://www.ahedu.net:1001/;
江苏省查询地址:http://jcjy.etec.edu.cn/studman2/cidGetInfo.jsp;
青海省查询地址:http://www.qhjyt.gov.cn/jyfw/xjhcx/)
如确无全国学籍须要求学校所属地教育行政部门出具证明。
2、 已转入的学生,由市级统一再次核查,核查结果与转入上报的情况不符的将作为问题数据下发。
3、 还在学校审核阶段的非本市转入学生请严格把关。
4、 10月开始拟考虑非本市转入的学生须在全国系统中调档成功才能生成本市学籍(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5、 境外转入学生不作上述要求。
6、请及时处理问题数据。
义教科、高中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