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中(含民办、综合高中)校长室:
兹定于1月8日、9日举行高三“3+1”质量测试。为了加强学业质量管理,保证测试数据客观、有效、公正,教育局要求各校务必确保高三全体在籍且在读和外来旁听学生参与测试,并准确填写《2015届高三“3+1”测试学生人数统计表》(见附件),于1月9日下午3:00前将统计表发高中科邮箱 liuluminqu@sina.com
附件:(空白)高中3+1测试考生统计表
高中成职教科
2015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