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系统各单位:
参加上海市消防安全管理(专、兼职消防管理员)培训和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从业人员(化学实验员)培训的合格证已下发,请各单位于本周三(1月21日)之前到教育局综治办领取。特此通知。
教育局综治办
2015.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