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参与创建2013-2014年市、区级文明单位的基层单位:
根据上海市文明办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创建工作的实际和区文明办稽核情况,确定以下申报市、区级文明单位的基层单位进行张贴告示,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相关单位请按统一格式即日起在单位正门口及其他醒目位置(不少于3处)张贴告示,接受社会监督,张贴期限为7天(具体公示名单及格式见附表)。
附件:杨浦区文明单位告示;上海市文明单位告示;区级公示汇总表格;市级公示汇总表格
教育局党委宣传科
2015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