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年03月19日

教育系统各中小学校及幼儿园:

根据市物价局下发的《关于开展上海市教育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沪价检【2015】1号)的要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于本月起,对我系统教育收费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5年3月——2015年6月

二、检查范围

对本系统所属的各中小学、幼儿园2013年秋季开学以来的收费行为进行检查(2014年市规范教育收费联合检查的单位不再重复检查)。
 
三、检查内容

1、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收费公示情况;
 
2、中小学、幼儿园代办服务性收费政策执行情况;

3、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是否存在违规收取捐资款及以共建等名义变相择校乱收费情况;
 
4、是否存在违规举办或与社会力量办学机构合作举办针对学生的补课收费活动;

5、中小学是否存在为学生订购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和订单以外资料并收费问题;
 
6、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外以借读生、旁听生、特长生等名义违规招生、违规收费,以及以民办学校名义招收高收费学生的问题;

7、普通高中开设国际课程班是否按规定程序报批,是否存在另行收费、从举办的国际课程班中营利的问题;

8、各类民办中小学、幼儿园是否按照经物价部门审批或备案的项目和标准收费,是否跨年度或提前收取学费;

9、其他违规收费问题。

四、检查方式

1、公办学校,集中在学校会计结算中心查阅账册,根据检查情况抽选部分学校实地查看收费公示栏及学生代办服务性收费征询单等。

2、民办学校,到校查阅账册等资料(检查人员将提前联系学校告知检查时间)。

希望各中小学及幼儿园要高度重视、认真准备、积极配合并统筹好各项工作,确保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杨浦区教育局纪检监察室

201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