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第十二届中国中小学校园影视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年04月23日


各中小学: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 精神, 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充分发挥校园影视资源在教育、教学中的作用,加快中小学校优质影视资源建设;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培养学生创新能力,促进学生素质全面发展,提高教师应用校园影视教育技术的能力,加快中小学校优质影视资源建设,研讨交流校园影视教育经验、理论。经研究,决定举办第六届中国中小学校园影视节暨第十二届中国中小学校园影视奖评选活动,评选活动由中国教育电视协会、中央电化教育馆主办,中国教育电视协会中小学校园电视专业委员会承办。有关参选具体事项请登陆全国中小学校园电视评选网站www.csetv.com.cn 查询。

结合全国评选活动,本市将继续开展第三届上海市校园影视节目评选活动。各中小学本着以丰富校园文化内涵为出发点,通过镜头呈现多姿多彩的校园文化,以及师生在校园文化建设中的主体作用;同时,大力倡导并促进以校园文化建设为切入点的优质校本课程资源的共享共建,鼓励本市学校结合《我们的校园文化》为主题的命题专题,拍摄制作具有学校特色的校园影视专题节目参赛。

现将第十二届中国中小学校园影视奖评选活动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分类说明见附件)

(一)校园影视节目,共分八类:

包括校园新闻、校园专题、校园综艺、校园微电影、影视教学、校园主持人、校园栏目和综合类。

(二)校园影视教育实践与研究论文

(三)2015年度全国优秀百佳校园电视台

(四)优秀组织奖

二、奖项设置

(一)校园影视节目(含播音与主持)评选设立金奖、银奖、铜奖(分类设奖)、特别奖(非中小学校园电视台制作的校园题材影视节目)。另设最佳主持人、最佳摄影等单项奖,单项奖名称定为金犊奖。

(二)论文评选设立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三)校园电视台授予年度全国优秀百佳校园电视台称号

(四)优秀组织奖

三、参评办法  

参评单位和个人请认真填写评选申请报名表(见附件),由各单位组织好本校的初选和汇总,并在2015年5月6日前报送到区教育局信息中心(长岭路50号207室)李方元老师处。市电教馆将组织专家对各区县送评的节目进行评选,遴选出能体现上海市基础教育课改成果以及校园文化传承等方面的校园影视资源,统一报送组委会。

所有的参赛作品申请表、论文均需提供电子稿和打印稿各一套。

参评费用由市电教馆评审后通知各区县信息中心,信息中心再负责通知参评单位(或个人)后,由参评单位直接汇至组委会指定账户。

四、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长岭路50号教育局信息中心207室 邮政编码:200093

联系人:李方元 电话:65639151 电子邮箱:ypfyli@163.com

附件1:关于举办第十二届中国中小学校园影视工作评选活动的通知

附件2:第十二届中国中小学校园影视工作评选活动申报表

附件3:中小学校园影视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杨浦区教育局信息中心

2015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