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防范电信诈骗“集中宣传月”活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年04月29日

教育系统各单位:

市综治办和市公安局定于2015年4月1日至4月30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防范电信诈骗“集中宣传月”活动,充分发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机制体制的优势,把宣传活动推向社区、学校、家庭、单位等,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努力形成警民携手、全社会共同参与防范电信诈骗的浓厚氛围。根据区综治办的工作要求,请各单位做好广大师生和家长的宣传教育工作,并把附件的内容印发给师生,切实维护师生的切身利益。

附件:杨浦区综治办-(十个凡是)


教育局综治办

2015.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