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2016年度市、区级文明单位预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年08月18日

各基层单位:

为认真贯彻区有关创建工作精神要求,积极做好新一轮文明单位的创建和预申报工作。现将2015—2016年度文明单位创建预申报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新一轮文明单位创建,按照自愿申报和组织推荐相结合,主管部门确定预申报名单。

预申报文明单位必须是:按照2015版文明单位创建标准,制订创建规划,落实创建措施,持续开展创建活动两年以上并取得显著成效的单位。

三、教职工16人以下的单位,原则上不参加区级文明单位的评选;30人以下的单位,原则上不参加市级文明单位的评选。

四、请各申报单位认真填写2015—2016年度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的预申报表(预申报表请见附件),并盖章,一式两份,一份单位留存,一份于8月28日前报局党委宣传科,同时将申报表电子版上传教育局党委宣传科邮箱(jyjxck486@163.com)。

联系人:侯春 联系电话:31151761


杨浦区教育局党委

2015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