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各中小学:
根据《2015年度杨浦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月通知》安排,为鼓励各中小学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广泛组织发动和精心策划实施高质量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通过总结、评选、分享,进一步提升区域各中小学教师的专业能力。经研究,决定开展“2015年度杨浦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月”优秀组织奖和优秀团体辅导案例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1、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月优秀组织奖
2、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月优秀团体辅导案例
二、评选要求
(一)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月优秀组织奖
本奖项旨在评选和表彰本年度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月期间,在组织工作上有突出表现的各中小学。具体评选要求包括:
1. 落实要求,有序推进。各中小学应认真落实本年度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月各项要求,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形成具体的工作方案,重点做好团体心理辅导策划实施的组织发动,稳步推进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月的各项活动有序开展。
2.广泛参与,专业指导。各中小学围绕主题广泛开展各类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营造良好校园心理氛围。,并在具体推进过程中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区级各项活动月项目,如:“心灵成长,携手同行”系列活动、中小学生网上“快乐金点子”有奖征集活动和区心理活动月大型公益咨询活动。切实提升活动月工作的参与性、科学性和专业性。
3.成效显著,总结特色。各校对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月工作的成效进行评估,及时梳理工作中的 特色经验、做法和不足,总结特色,形成文字资料。
(二)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月优秀团体辅导案例
本奖项旨在评选和表彰本年度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月期间,中小学教师策划实施的优秀团体心理辅导案例。具体评选要求包括:
1.主题选择的适切性和针对性。根据各校的实际情况和学生心理特点,选择较突出、较集中的心理辅导需求或问题,作为团体心理辅导活动的主题,有针对性地招募参与活动的对象,团体规模建议控制在 8-15人左右。
2.方案设计的科学性和专业性。各校策划的团体心理辅导活动结构和内容应围绕所选定的主题,紧扣团体心理辅导理论技术和相关心理学理论进行设计,活动的时间安排采用固定时间间隔和固定单次活动时长设置,整个辅导过程一般持续6次及以上,由专门教师负责带领,在每次活动的具体操作方法上突出科学性和专业性。
3.实施过程的完整性和规范性。各校在实施团体心理辅导活动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设定的活动方案,完整开展各次活动内容,注重团体辅导工作的专业伦理规范,对参与辅导活动对象相关信息予以严格保密,及时发现活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同步完善团体辅导的过程性实施。
4.成果经验的有效性和推广性。各校应对辅导活动的结果进行有效性评定,确保团体心理辅导活动的效果,对辅导全程有详实规范的活动记录,通过对活动 策划与实施各环节的反思,总结工作中的经验与不足,形成可推广、可借鉴的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经验。
三、评选材料要求
1. 申报区优秀组织奖的学校需要填写《2015年杨浦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月优秀组织奖申报表》(见附件一),详细阐述本年度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月的主要工作思路、具体策划方案、实际开展情况、取得的成效及创新之处(字数在3000字以内),同时可提交相关工作的辅证材料,如:有关工作文件、宣传 资料、影音资料、新闻报道、获得的相关荣誉证明材料等。
2. 申报区优秀团体辅导案例的学校应填写《2015年杨浦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月优秀团体辅导案例评选申报表》(见附件二),对申报团体心理辅导 活动的策划思路、主题内涵、目标设置、团体构成、时间安排、开展过程情况、效果意义、总结反思等内容进行总结(字数在8000 字以内),相关记录和描述应符合团体心理辅导的伦理规范,对可能涉及学生隐私的内容采用技术处理。
四、报送方式
1、参评优秀组织奖和优秀团体心理辅导案例的申报材料要求一式一份,须由申报学校出具申报意见并盖章。
2、所有纸质申报材料请于2015年9月29 日(星期二)16:00前,送至区教师进修学院致和楼404室心理中心。区德育室将在区级评选的的基础上择优推荐参加市级评选活动。
杨浦区教师进修学院德育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