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关于做好2016年中小学生安全教育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年03月28日

各中小学校、幼托园所(含民办、杨职校):

3月28日是第21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各学校要立足区域及学生实际,针对安全事故特点,开展一次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防溺水等教育活动,提示家长履行监护职责。具体要求见教育部基教一司文件(见附件)。各学校要认真落实教育部文件,并反馈开展活动情况,于下周三(3月30日)之前将《第21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教育活动情况调查表》交局综治办。


局综治办

2016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