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13关于汉字应用水平测试费、书费发票领取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年09月13日

各相关学校:

2016年汉字应用水平测试费、书费发票已到,请已付费的学校于9月13日上午9:00-11:00;下午1:00-4:00前来语委办(长岭路50号213室)领取。


区语委办

2016.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