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7高中学校改革和发展情况自评通知
发布日期:2016年10月16日

各高中学校校长室(含民办、综合高中):

日前,市教委启动了2016年区县绩效考核工作,高中阶段重点考核“普通高中学校改革和发展情况”工作的推进情况。教育局根据市教委的要求,在高中学校完成自评的基础上,区县进行汇总。
请各高中学校于10月17日(周一)16:00前将自评报告发送高中科 liuluminqu@sina.com

附:学校自评报告撰写要求
1、分别阐述“高中学校走班制教学”、“ 综合素质评价”和“学涯生涯辅导” 等工作的推进情况以及成效和亮点,着重于相关数据的提供。
2、自评报告约800字。

高中成职教科

2016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