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系统各单位:
现将杨消防委办【2017】4号文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照通知的要求认真落实好各项工作。
备注:通知中附件2的统计表请各单位一式两份,一份交教育局综治办,另一份直接交消防委办公室。截止日期为1月20日。
教育局综治办
2017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