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学校及相关单位废弃危化品调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年03月20日

各中学(含民办、职校)及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有效预防危险化学品事故,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各校必须根据《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的相关要求,做好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现对各相关单位的废弃危化品进行调查,请各相关单位对照本单位实际情况,认真填写《杨浦区教育系统废弃危化品清单》(见附件),于2017年3月25日之前交局综治办。

提示:

1、如无废弃危化品也要加盖公章,写明“无”上交。

2、尚未上交《杨浦区教育系统危险化学品情况调查表》(见3月6日通知),请于2017年3月25日之前同时上交。


局综治办

2017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