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各相关单位:
现将《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学校体育领军后备人才培养基地学员推荐工作的通知》(沪教委体〔2017〕23号文)转发给你们,请根据文件要求做好校内遴选和推荐工作。
如有推荐,请将《上海市学校体育领军后备人才培养基地学员推荐表》(见附件)和推荐人选的论著、获奖证书复印件等证明材料(一式三份)于5月5日(星期五)前报送至区教育局义教科 于屹收(杨浦区长岭路91号)。
附件: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学校体育领军后备人才培养基地学员推荐工作的通知
杨浦区教育局
2017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