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校车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年05月25日

 各校车单位: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校车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紧急通知》沪教委青(2017)14号的通知要求,即日起至5月31日,市教委将会同市公安局交警总队等单位,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校车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各单位要加强校车安全隐患排查,规范管理使用,确保师生安全。具体要求见附件。
备注:各校车单位填写《校车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自查表》,于5月31日(星期三)前交区教育局综治办王珍老师。 
 
 
局综治办
 
2017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