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7年教育系统防汛防台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年07月04日

 区教育系统各单位:

 
本市已进入汛期,现转发《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7年教育系统防汛防台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后【2017】11号)(见附件),各单位要根据通知精神,充分认识汛期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的重要性,落实责任,认真做好2017年防汛防台各项工作。
 
局综治办
 
2017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