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教硕”报名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年09月19日

各中小学、幼儿园校长室:
 
现将2017上海市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与中小学(幼儿园)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结合项目实施办法、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定向培养录取协议书(附件1、附件2、附件3)下发给你们,请各校做好推荐工作并于10月10日前将推荐审批表(附件4)敲章公章及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证书复印件交至杨教院204室。
 


杨浦区教师进修学院
 
师训部
 
20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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